商务部再回应中欧电动汽车案“软着陆”!
来源:e公司 作者:秦燕玲 2026-01-1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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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表示,中方赞赏欧方展现的对话精神,愿与欧方一道,在当前积极成果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中欧领导人会晤共识,保持对话沟通,支持双方产、供链基于市场原则,继续深化合作,为全球绿色转型作出积极贡献。

1月12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中欧电动汽车案磋商进展的通报。根据通报,中欧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向对欧盟出口纯电动汽车的中国出口商,提供关于价格承诺的通用指导,以便中国出口商可通过更加实用、有针对性且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解决相关关注。为此,欧方将发布《关于提交价格承诺申请的指导文件》,并在文件中确认,欧方将秉持非歧视原则,根据世贸组织规则有关规定,对每一项价格承诺申请,适用相同法律标准,并以客观和公正的方式进行评估。

责任编辑: 戎艾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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