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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券商领罚单!
证监会给6家券商投行开了一批罚单。3月28日晚间,证监会给德邦证券、浙商证券、五矿证券、方正证券等券商及其相关责任人开了9张罚单。具体而言,这批罚单主要针对券商投行业务,涉及项目收费不规范、个别员工违规执业、尽职调查不到位等问题,背后主要是涉及投行质控机制失效、内控流程漏洞、尽调缺失等多方面问题。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近年来证监会对券商投行业务进行了规模较大的执法和对多家券商进行了现场检查,因此,此次出现批量投行罚单落地的情况。监管机构通过持续强化投行业务监管,意在推动保荐机构进一步提升执业质量,更好发挥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功能作用。多家券商投行被罚3月28日晚间,证监会对6家投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发出9条处罚公告,处罚措施包括采取警示函、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被点名的券商有德邦证券、浙商证券、五矿证券、方正证券、华林证券以及长江证券。具体而言,德邦证券存在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质控内核意见、个别员工违规执业等问题。浙商证券存在质控现场核查不到位;内控流程不规范、内控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质控内核关注的问题。五矿证券存在内部制衡机制独立性不足,部分项目的质控审核人员与内核委员重合;对外报送材料流程审批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收费不规范等。方正证券承销保荐在个别公司债项目中尽职调查不到位;内核重点关注问题披露不全面,对外报送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还涉及部分项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华林证券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立项程序不规范。梳理来看,6家券商投行暴露的问题有一些有共同点,例如,五矿证券、方正证券等存在项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这些券商被监管采取包括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和监管谈话等措施。对上述券商的违规行为,证监会均进行了相关要求,要求公司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并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机构和人员“双罚”除对证券公司或券商投行子公司直接处罚,证监会还对部分券商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例如,浙商证券的程景东作为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戴翔作为投行质控部总经理,因浙商证券存在质控现场核查不到位;内控流程不规范、内控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质控内核关注的问题,被判定负有责任,也被出具警示函。方正证券承销保荐的瞿凡凯作为时任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债券业务一部总经理,时光楠作为项目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证监会指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在个别公司债项目中尽职调查不到位,未有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财务核算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五矿证券的郑宇作为公司总经理,马明涛作为公司合规总监,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被出具了警示函。此外,华林证券的朱文瑾作为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葛其明作为时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对华林证券本次暴露出的问题负有责任,被要求前往证监会接受监管谈话。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朱文瑾曾担任过华林证券副董事长,早在去年4月就已经辞去了华林证券副董事长以及董事会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离开了华林证券。而葛其明也早于2021年11月从华林证券离职,目前已经在中金公司任职。实际上,证监会此前多次强调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针对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证监会此前在通报中表示,坚持“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和机构、人员“双罚”的原则,抓住公司高管等“关键少数”,根据问题的轻重,依法分类采取措施。(券商中国)
德邦证券
浙商证券
五矿证券
券商中国
03-30 09:14
证监会对德邦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人民财讯3月28日电,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对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证监会发现公司存在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质控内核意见、个别员工违规执业等问题,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称《合规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按照《合规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应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证监会
德邦证券
警示函
人民财讯
王焕城
03-28 20:00
证监会:对浙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人民财讯3月28日电,证监会发布关于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公司存在质控现场核查不到位;内控流程不规范、内控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质控内核关注的问题。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简称《保荐办法》)第三十一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五十五条、五十七条、五十九条、八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证监会
浙商证券
责令改正
人民财讯
王焕城
03-28 19:50
中信证券收监管函!涉皓吉达IPO项目
源自证券时报官微 深交所出手,中信证券被书面警示。11月8日,深交所下发对中信证券的监管函及对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监管函显示,中信证券在保荐皓吉达项目中存在相关违规行为。深交所对中信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对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6个月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据悉,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皓吉达“)成立于2011年9月,以智能手机精密线圈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作为核心业务。该公司于2023年9月递交创业板IPO申请,今年4月撤回申报。 中信证券遭书面警示 监管函指出,2023年9月28日,深交所受理了皓吉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经查,中信证券在担任项目保荐人过程中,存在两项违规行为: 一是对皓吉达实际控制人认定和控制权稳定性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皓吉达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黄国平,董事、总经理黄碧婵二人。二人分别持有皓吉达25.83%、59.69%股份,为皓吉达共同实际控制人。双方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巩固了共同控制关系,并约定在发行上市后三年内持续保持一致行动。但是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未披露实际控制人黄国平、黄碧婵曾为夫妻关系,未披露二人在报告期内离婚,也未披露一致行动协议的签订时间。 2023年10月27日,深交所发出第一轮问询,要求结合双方离异具体时点、公司决策及公司治理实践等,说明皓吉达最近二年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第一轮问询回复初稿(未盖章)显示,黄国平与黄碧婵于2021年11月29日签署离婚协议书。 深交所指出,实际控制人在2021年11月29日离婚,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保荐人在明知前述离婚事项的情况下,未督促皓吉达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实际控制人曾为夫妻关系、报告期内离异、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时间点等信息;未按照规定进行充分核查,执行的核查程序不到位,发表核查意见的依据不充分。 二是未督促皓吉达准确、完整披露控股股东的重大股权转让情况。 2023年10月27日,深交所发出第一轮问询,要求结合黄国平、黄碧婵报告期内直接、间接持有皓吉达股份变化及股权转让情况,说明皓吉达最近二年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 第一轮问询回复初稿(未盖章)显示,报告期初,黄国平直接持股24%,通过深圳市小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小象投资”)间接持股28%,合计持有皓吉达52%的股份,黄碧婵直接持股6%,通过小象投资间接持股42%,合计持有皓吉达48%的股份。2020年3月,二人直接持股比例不变,但在小象投资层面持股比例发生较大变化,由黄碧婵持有小象投资60%股权、黄国平持有小象投资40%股权,变更为黄碧婵持有小象投资90%股权、黄国平持有小象投资10%股权,由此黄国平直接和间接持有皓吉达股份比例从52%调整为31%,黄碧婵直接和间接持有皓吉达股份比例从48%调整为69%。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黄国平、黄碧婵在控股股东小象投资层面的持股比例发生重大变化,使得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改变,相关变动情况可能影响到皓吉达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但保荐人未督促皓吉达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前述重大股权转让情况。 中信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深交所决定对中信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深交所表示,中信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本监管函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 两名保代被纪律处分 除对中信证券作出书面警示外,深交所也对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纪律处分,认为二人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在纪律处分过程中,胡滨、杨锐彬提出了书面申辩,主要申辩理由包括:一是黄国平、黄碧婵在离婚后至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前,双方持股比例、任职情况未发生变化,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董事高管提名任免等未出现分歧,离婚事项不影响其共同控制关系,黄国平、黄碧婵、小象投资在报告期内始终为事实上的一致行动人。二是相关事项不属于《招股书内容与格式准则》等规定必须披露的内容。三是项目组核查了离婚相关文件、皓吉达工商登记资料、“三会”召开情况及公司决策情况等文件、对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并取得皓吉达相关说明等,已经对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认定及控制权稳定性进行充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具有审慎性。四是《保荐工作报告》中主动说明了离婚相关情况,且在第一轮问询后已就离婚情况、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进行了披露。 对此,深交所认为,实际控制人离婚后,双方通过婚姻缔结形成的天然一致行动关系灭失。结合申辩理由看,该事项虽不必然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但是审核机构需要结合皓吉达披露的信息对双方是否持续处于共同控制状态作出进一步判断。遗漏披露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曾为夫妻关系且离异、一致行动协议签订的时间点等信息在性质上不同于一般信息的遗漏披露,将严重影响审核机构对皓吉达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作出审核判断。因此,对当事人提出的第一项、第二项申辩理由不予采纳。 深交所还称,实际控制人已将离婚事项告知保荐代表人并有针对性地问询了对上市是否有影响。保荐代表人在明知离婚事项的情况下仍未审慎核验、判断,未督促皓吉达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信息,保荐代表人对此存在重大过失。对当事人提出的已经履行一定核验程序的意见予以采纳,对第三项申辩理由中的其他意见不予采纳。 此外,按照审核问询要求及时、逐项回复审核问询属于其应尽的义务,不构成从轻、减轻违规责任的情形。因此,深交所对当事人提出的第四项申辩理由不予采纳。 最终,深交所对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6个月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在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期间,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律所也收监管函 在“申报即担责”的环境下,虽然皓吉达撤回申报,但对于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中介机构仍然难辞其咎。除中信证券外,深交所11月8日还下发了对中伦律师事务所(简称”中伦所“)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函。 深交所指出,中伦所仅简要发表核查意见称“黄国平、黄碧婵为皓吉达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且最近二年内未发生变更”,未见中伦所按照规定结合黄国平与黄碧婵在报告期内离婚等事项执行充分有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过程,相关核查工作不充分。 深交所要求,中伦所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律师专业职责,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与专业职责有关的事项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此外,深交所还对签字律师张继军、王秀伟、段博文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对于三人的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诚信档案。
证券时报·e公司
2024-11-09 16:44
中信证券,被监管层书面警示!涉皓吉达IPO项目
深交所出手,中信证券被书面警示。11月8日,深交所下发对中信证券的监管函及对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监管函显示,中信证券在保荐皓吉达项目中存在相关违规行为。深交所对中信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对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6个月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据悉,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皓吉达“)成立于2011年9月,以智能手机精密线圈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作为核心业务。该公司于2023年9月递交创业板IPO申请,今年4月撤回申报。中信证券遭书面警示监管函指出,2023年9月28日,深交所受理了皓吉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经查,中信证券在担任项目保荐人过程中,存在两项违规行为:一是对皓吉达实际控制人认定和控制权稳定性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皓吉达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黄国平,董事、总经理黄碧婵二人。二人分别持有皓吉达25.83%、59.69%股份,为皓吉达共同实际控制人。双方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巩固了共同控制关系,并约定在发行上市后三年内持续保持一致行动。但是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未披露实际控制人黄国平、黄碧婵曾为夫妻关系,未披露二人在报告期内离婚,也未披露一致行动协议的签订时间。2023年10月27日,深交所发出第一轮问询,要求结合双方离异具体时点、公司决策及公司治理实践等,说明皓吉达最近二年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第一轮问询回复初稿(未盖章)显示,黄国平与黄碧婵于2021年11月29日签署离婚协议书。深交所指出,实际控制人在2021年11月29日离婚,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保荐人在明知前述离婚事项的情况下,未督促皓吉达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实际控制人曾为夫妻关系、报告期内离异、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时间点等信息;未按照规定进行充分核查,执行的核查程序不到位,发表核查意见的依据不充分。二是未督促皓吉达准确、完整披露控股股东的重大股权转让情况。2023年10月27日,深交所发出第一轮问询,要求结合黄国平、黄碧婵报告期内直接、间接持有皓吉达股份变化及股权转让情况,说明皓吉达最近二年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第一轮问询回复初稿(未盖章)显示,报告期初,黄国平直接持股24%,通过深圳市小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小象投资”)间接持股28%,合计持有皓吉达52%的股份,黄碧婵直接持股6%,通过小象投资间接持股42%,合计持有皓吉达48%的股份。2020年3月,二人直接持股比例不变,但在小象投资层面持股比例发生较大变化,由黄碧婵持有小象投资60%股权、黄国平持有小象投资40%股权,变更为黄碧婵持有小象投资90%股权、黄国平持有小象投资10%股权,由此黄国平直接和间接持有皓吉达股份比例从52%调整为31%,黄碧婵直接和间接持有皓吉达股份比例从48%调整为69%。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黄国平、黄碧婵在控股股东小象投资层面的持股比例发生重大变化,使得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改变,相关变动情况可能影响到皓吉达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但保荐人未督促皓吉达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前述重大股权转让情况。中信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深交所决定对中信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深交所表示,中信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本监管函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两名保代被纪律处分除对中信证券作出书面警示外,深交所也对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纪律处分,认为二人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在纪律处分过程中,胡滨、杨锐彬提出了书面申辩,主要申辩理由包括:一是黄国平、黄碧婵在离婚后至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前,双方持股比例、任职情况未发生变化,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董事高管提名任免等未出现分歧,离婚事项不影响其共同控制关系,黄国平、黄碧婵、小象投资在报告期内始终为事实上的一致行动人。二是相关事项不属于《招股书内容与格式准则》等规定必须披露的内容。三是项目组核查了离婚相关文件、皓吉达工商登记资料、“三会”召开情况及公司决策情况等文件、对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并取得皓吉达相关说明等,已经对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认定及控制权稳定性进行充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具有审慎性。四是《保荐工作报告》中主动说明了离婚相关情况,且在第一轮问询后已就离婚情况、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进行了披露。对此,深交所认为,实际控制人离婚后,双方通过婚姻缔结形成的天然一致行动关系灭失。结合申辩理由看,该事项虽不必然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但是审核机构需要结合皓吉达披露的信息对双方是否持续处于共同控制状态作出进一步判断。遗漏披露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曾为夫妻关系且离异、一致行动协议签订的时间点等信息在性质上不同于一般信息的遗漏披露,将严重影响审核机构对皓吉达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作出审核判断。因此,对当事人提出的第一项、第二项申辩理由不予采纳。深交所还称,实际控制人已将离婚事项告知保荐代表人并有针对性地问询了对上市是否有影响。保荐代表人在明知离婚事项的情况下仍未审慎核验、判断,未督促皓吉达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信息,保荐代表人对此存在重大过失。对当事人提出的已经履行一定核验程序的意见予以采纳,对第三项申辩理由中的其他意见不予采纳。此外,按照审核问询要求及时、逐项回复审核问询属于其应尽的义务,不构成从轻、减轻违规责任的情形。因此,深交所对当事人提出的第四项申辩理由不予采纳。最终,深交所对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6个月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在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期间,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律所也收监管函在“申报即担责”的环境下,虽然皓吉达撤回申报,但对于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中介机构仍然难辞其咎。除中信证券外,深交所11月8日还下发了对中伦律师事务所(简称”中伦所“)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函。深交所指出,中伦所仅简要发表核查意见称“黄国平、黄碧婵为皓吉达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且最近二年内未发生变更”,未见中伦所按照规定结合黄国平与黄碧婵在报告期内离婚等事项执行充分有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过程,相关核查工作不充分。深交所要求,中伦所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律师专业职责,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与专业职责有关的事项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此外,深交所还对签字律师张继军、王秀伟、段博文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对于三人的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诚信档案。(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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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2024-11-09 16:20
一天披露19张罚单!投行挨罚五花八门
投行罚单满天飞。10月18日,就证券投行领域,证监会官网一口气披露19张罚单,深圳证监局也发布了6张罚单,罚单涉及13家券商和7位券商高管。针对检查发现问题,证监会对开源证券、中原证券采取暂停公司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这是此次罚单中比较重的处罚,其余的公司则根据违规问题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些批量罚单中,有不少细节惹人关注,此次罚单公开披露时间其实已经较晚,例如,多位券商高管被监管谈话的时间在6月和7月。其中,今年8月,外逃境外落网被遣返回国的海通证券前高管姜诚君也在被罚高管序列,即这些批量罚单中,有不少罚单早已是“过去式”。多家头部券商领罚单证监会和深圳证监局在10月18日发布披露投行领域的罚单,涉及诸多头部券商和中小券商。从头部券商来看,涉及北京上海深圳等多家头部券商。海通证券被责令改正:证监会披露,经查,发现海通证券在部分项目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投行立项环节把关不严;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投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不完善。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中信建投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证监会披露,经查,发现中信建投在部分项目中尽职调查不充分;未有效督促发行人做好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内核未充分关注项目风险;对外披露招股说明书实质修改后内控未再次审批等,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中信建投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银河证券被监管责令改正:经查,发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部分项目中未勤勉尽责;未识别出个别项目非市场化发行;个别项目债券发行结果公告未披露银河证券认购债券情况;个别员工通过他人代领年终奖金逃避缴纳税款;薪酬递延支付执行不到位;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对子公司廉洁从业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信息披露不到位等。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被出具警示函:证监会披露,经查,发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在保荐西藏国策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魏忠伟、保荐代表人秦丹未经公司同意,从事违反公司与西藏国策签订的保荐协议的行为。项目组人员上述违规行为,反映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未能严格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督促从业人员勤勉尽责。证监会决定对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魏忠伟、秦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除了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也披露了几则投行领域罚单,涉及国信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国信证券被监管责令改正:深圳证监局披露,经查,国信证券在投行业务开展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作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在发行注册环节未核查持股平台中员工应持股数量,在持续督导期内存在未督促发行人完整披露相关信息的情况;二是作为个别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未能督促发行人规范发行行为;三是对承销的个别债券尽职调查不到位;四是对个别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不到位;五是个别保荐业务人员于发行人报销费用不规范;六是部分员工的投行工作底稿系统等权限变更不及时。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国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华泰联合证券被监管出具警示函:深圳证监局披露,经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对承销的部分债券尽职调查不到位。作为地方政府平台债券承销商,未能尽职核查部分地方政府平台企业偿债风险,制作的募集说明书未准确反映企业偿债情况。二、未严格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作为发行上市保荐机构,保荐的多家上市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项目的主承销商,未及时督促公司建设项目,导致募集资金闲置。三、廉洁从业管理不规范。个别保荐人员违规在发行企业报销费用。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华泰联合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两家券商被暂停债务业务资格6个月在被罚券商中,两家券商处罚较重,被暂停债券业务资格6个月。开源证券被暂停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证监会披露,经查,发现开源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募集说明书中存在误导性陈述。二是在承销多项绿色债券时未审慎核查把关,造成债券发行人依托虚假、无收益或有明确资金来源且即将建成等项目违规融资、重复融资,约定用于绿色项目的资金被挪为他用。三是在多个投行项目中质控核查把关不严。证监会决定对开源证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暂停债券承销业务。中原证券被暂停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证监会披露,经查,发现中原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帮助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债券咨询服务协议,以给予票面利息补差费用的形式非市场化发债。二是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核查不充分,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融资租赁合同违约事项且被法院裁定为被执行人。三是在个别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未发现发行人财务造假事项。四是原质控部门负责人领取项目承揽奖同时参与质控相关工作,质控底稿验收把关不到位等。证监会决定对中原证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暂停债券承销业务。其余券商则被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改正。中航证券被监管责令改正:证监会披露,经查,发现中航证券存在质控负责人同时参与项目承做、质控验收不到位、部分项目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决定对中航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兴业证券被出具警示函:证监会披露,经查,发现兴业证券存在部分项目发行保荐报告未完整披露立项、质控、内核审查问题、薪酬考核制度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证监会表示,兴业证券应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东北证券被责令改正:证监会披露,经查,发现东北证券存在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质控底稿验收把关不严、未建立完善对外报送文件核查把关机制、个别项目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等问题。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光大证券被出具警示函:证监会披露,经查,发现光大证券存在部分项目质控对项目风险、尽调底稿把关不严,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内控关注问题,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光大证券应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证监会披露,经查,发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在部分项目质控和内核人员交叉混同、部分项目质控现场核查、内核把关不到位、部分项目聘请第三方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7位高管被罚证监会官网表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和机构、人员“双罚”的原则,抓住公司高管等“关键少数”,根据问题的轻重,依法分类采取措施。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此次被罚人员中,7位是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高管,甚至包括几位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其中,6名高管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仅剩1位东北证券副总裁梁化军,因为作为分管投行业务高管,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其中,海通证券副总经理姜诚君和中信建投分管投行业务高管刘乃生,均被要求在今年6月21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证监会接受监管谈话。10月18日罚单显示,证监会发现海通证券在部分项目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投行立项环节把关不严;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等,姜诚君作为海通证券分管投行业务高管,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要求于6月21日到证监会接受监管谈话。记者注意到,罚单的落款时间为5月31日。7月31日,海通证券公告称,董事会收到姜诚君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28日披露,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和公安部等部门协助下,经上海市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与有关国家执法机关密切合作,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姜诚君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国。而中信建投时任分管投行高管刘乃生接收的罚单落款日期也是5月31日。资料显示,刘乃生是中信建投的老将,其早在2006年3月就加入该公司,自2014年1月起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1月起担任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主任,自2024年6月起担任公司办公室行政负责人,自2024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与此同时,此次受罚较重的开源证券高管和中原证券高管也在同一天即7月12日到证监会接收监管谈话。其中,证监会披露,发现开源证券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募集说明书中存在误导性陈述等。李刚作为总经理、杨彬作为时任分管债券业务公司高管,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现要求他们于7月12日15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证监会接受监管谈话。资料显示,目前李刚为开源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杨彬为开源证券副总经理。中原证券与开源证券类似,经查,发现中原证券帮助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债券咨询服务协议,以给予票面利息补差费用的形式非市场化发债等。中原证券总经理李昭欣、时任分管投行高管花金钟,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证监会要求他们于7月12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证监会接受监管谈话。(券商中国)
罚单
投行
证券
券商中国
2024-10-19 15:52
【财经下午茶】国资央企今年将加快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沪指跌1.46%
收盘综评A股:2月2日,两市股指早盘冲高后一路下跌,午后跌幅加大,沪指一度跌近4%;尾盘出现反弹,股指跌幅收窄。截至收盘,沪指跌1.46%,2700点失而复得,深证成指跌2.24%,创业板指跌2.43%。盘面上,旅游板块走强,丽江股份涨停;银行、保险、中特估概念较为抗跌;其余板块多数下跌,CXO概念大跌,药明康德跌停;环保、航空、软件、建筑、医药等板块大跌;两市逾4700只个股下跌,成交金额放量至8000亿元。渤海证券指出,市场当前仍整体处于经济数据的真空期,估值的变化将更决定行情的发展短期而言,A股迎来政策端的再度催化,政策的落地节奏及效果,将决定流动性的改善快慢,进而决定估值端的修复情况。一旦政策令市场预期全面扭转,则A股市场将实现底部的蓄力,逐步酝酿反弹机会。港股:截至收盘,恒生指数收盘跌0.21%,恒生科技指数跌0.72%。药明系普跌,药明康德跌超21%,药明生物跌近21%,药明合联跌近17%。部分地产股和物业管理服务股上涨,旭辉控股集团涨约7%,恒大物业涨约12%。亚太股市:日经225指数涨0.41%,韩国KOSPI指数涨2.87%。数说A股:1、两市成交额8056.87亿元。2、2月2日,截至A股收盘,北向资金合计净买入23.60亿元,其中沪股通净买入12.92亿元,深股通净买入10.68亿元。北向资金成交金额1599.54亿元,占A股总成交额19.85%,交易活跃度上升24.55%。北向资金保持连续4日净买入,净买入额分别为17.43亿元、37.02亿元、27.26亿元、23.60亿元,合计净买入105.31亿元。热点聚焦1、国资央企今年将加快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国务院国资委近期部署2024年投资工作,推动国资央企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布局结构,其中加快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是着力重点之一。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国务院国资委提出,要大力推进央企产业焕新行动和未来产业启航行动,围绕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坚持长期主义,加大布局力度;坚持投新、投早,通过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等方式,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一批潜力大、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和独角兽企业。2、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合理拓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及贷款对象范围,优化流动资金贷款测算要求,满足信贷市场实际需求。二是调整优化受托支付金额标准,适度延长受托支付时限要求,提升受托支付的灵活性。三是结合信贷办理线上需求,明确视频面谈、非现场调查等办理形式,适配新型融资场景。四是明确贷款期限要求,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五是进一步强化信贷风险管控,推动商业银行提升信贷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六是将《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作为专章纳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三个办法”是完善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质效。3、上交所内部文件重申:保荐机构对再次申报IPO要针对性核查三大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保荐机构重申发行人再次申报IPO的核查要求。据记者获得的最新一期《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4年第1期(总第20期)),在问题解答中,上交所对保荐机构明确,发行人再次申报IPO时,应当三大事项进行针对性核查,并在保荐工作报告中充分说明。三大事项具体包括:一,前次申报IPO的时间、审核和注册阶段关注的主要问题、前次IPO申请被否或撤回的具体原因。二,导致前次IPO申报撤否的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涉及现场检查或现场督导的,重点关注现场检查或现场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充分分析对本次申请的影响。三,发行人历次变更中介机构的原因及合理性。保荐机构质控、内核部门应当对项目终止后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予以重点关注,督促项目组采取充分的核查程序,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并对保荐工作报告质量进行把关。4、权威人士:北交所转板将有新进展据中证金牛座,记者2月2日下午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北交所转板机制有望在近期迎来实质性进展。去年9月,“北交所深改19条”发布,并同步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本次北交所转板机制优化主要涉及四方面,分别是引导上市公司稳妥启动、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进一步理顺转板程序安排及强化“关键少数”监管。5、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进口网络游戏审批信息 共32款游戏获批2月2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2024年进口网络游戏审批信息,共32款游戏获批,包括运营单位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星之卡比 新星同盟》、运营单位为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纳萨力克:崛起》等。6、郑商所发布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郑商所对2024年春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如下:2月8日(星期四)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月19日(星期一)8:55—9:00为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当晚恢复夜盘交易。7、机构:2023年第四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反弹7.1%TechInsights的最新研究显示,2023年第四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反弹7.1%,达到3.17亿部,结束了过去连续九个季度的低迷。苹果以23%的市场份额位居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之首。三星以17%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二。小米、传音和vivo分列三至五位,其次是OPPO(一加)、荣耀、联想-摩托罗拉、华为和realme。2023年全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1.516亿部,同比下降3.9%。公司要闻1、国电电力:拟投资建设蒙西鄂尔多斯采煤沉陷区200万千瓦光伏项目国电电力(600795)2月2日晚间公告,拟由公司与鄂尔多斯市正腾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96%:4%股比成立的国电电力清能鄂托克前旗有限公司投建蒙西鄂尔多斯采煤沉陷区200万千瓦光伏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83.43亿元,资本金比例2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按照股比计算,公司将向国电电力清能鄂托克前旗有限公司增资16.02亿元用于本项目投资建设。2、常熟汽饰:全资孙公司收到客户产品项目中标通知书常熟汽饰(603035)2月2日晚间公告,全资孙公司沈阳常春于近期收到德国知名豪华品牌主机厂的中标通知,沈阳常春成为客户的某款新能源和燃油车型的底护板和轮毂罩的供应商,将为客户设计开发、生产该款乘用车的底护板、轮毂罩产品。本次定点的客户产品项目预计从2026年陆续开始批量生产,项目生命周期预计7年,预计生命周期总金额为8亿元左右。3、宇通客车:2024年1月销售量同比增长121.81%宇通客车(600066)2月2日晚间发布2024年1月份产销数据快报,2024年1月销售量为2797辆,同比增长121.81%。4、奥普家居:拟1亿元—1.5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奥普家居(603551)2月2日晚间公告,拟1亿元—1.5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证券时报·e公司
赖少华
2024-02-02 17:00
上交所内部文件重申:保荐机构对再次申报IPO要针对性核查三大事项
人民财讯2月2日电,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保荐机构重申发行人再次申报IPO的核查要求。据记者获得的最新一期《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4年第1期(总第20期)),在问题解答中,上交所对保荐机构明确,发行人再次申报IPO时,应当三大事项进行针对性核查,并在保荐工作报告中充分说明。三大事项具体包括:一,前次申报IPO的时间、审核和注册阶段关注的主要问题、前次IPO申请被否或撤回的具体原因。二,导致前次IPO申报撤否的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涉及现场检查或现场督导的,重点关注现场检查或现场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充分分析对本次申请的影响。三,发行人历次变更中介机构的原因及合理性。保荐机构质控、内核部门应当对项目终止后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予以重点关注,督促项目组采取充分的核查程序,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并对保荐工作报告质量进行把关。(澎湃新闻)
IPO
上交所
机构
澎湃新闻
2024-02-02 11:29
证监会对中天国富证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人民财讯9月8日电,证监会对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内控部门监督有效性、履职独立性不足,部分项目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保荐工作报告大幅删减关注问题,内核未关注关于撤否项目的重大风险问题,薪酬考核体系不合理,存在过度激励。二是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第三方服务机构审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证券
监管
证监会
人民财讯
任丽珺
2023-09-08 21:55
券商挨过哪些罚?券业罚单众生相:一个人的营业部,未尽责的保代,医美不"美"的研报
根据监管公开信息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券商一共收到了76张各类罚单(不包括从业人员,以公开时间为准,下同)。这些罚单类型有行政处罚、监管措施、自律处分等,来源主要是证监会,以及各地的证监局,罚单基本涉及了券商的经纪、投行、资管、研究等主要业务。
罚单
研报
香港
券商中国
2021-12-03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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