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
陈霞昌
09-28 23:46
公司提示风险: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等情形。
9月28日,上交所向新华传媒(600825)下发监管工作函。该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涉及内容为“有关股价波动事项”。

此前,新华传媒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告称,上市公司拟向上海报业集团文化新媒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标的名称为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述预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原有图书发行与报刊经营业务基础上,新增财经新媒体运营、商业信息服务、金融资讯服务及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业务结构进一步丰富,收入来源趋于多元,业务协同效应明显。利用原有渠道优势,形成线上财经新媒体运营、线下图书报刊业务线上线下并举的态势。业务整合效果将通过后续经营管理逐步实现。
在上述公告发布后,自9月21日起,新华传媒股价连续涨停,截至9月28日已经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

9月28日,上海报业集团发布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复函》称,经确认,截至目前,除前期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不存在筹划涉及公司的其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上述复函还表示,在新华传媒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上海报业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在公告中提示风险: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等情形。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