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14%股权敲定受让方 上海君和致晟4.88亿元接盘国资股份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余胜良 2026-07-01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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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晚间,立霸股份(603519)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盐城东方集团”)公开征集转让股份事项落地,上海君和致晟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君和致晟”)成为唯一受让方,双方已于7月1日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尚需多层审批,存在实施不确定性。本次交易转让定价13.10元/股,较转让底价不低于12.59元/股有所提升。

公告显示,盐城东方集团为国有独资企业,此前合计持有立霸股份5881.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2.0831%,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2026年1月、6月公司两次披露提示公告,盐城东方集团计划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3728.59万股公司股份,对应总股本14%,转让底价不低于12.59元/股,该价格为盐城东方集团原始持股成本。

本次股份公开征集周期为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征集期内仅君和致晟一家主体提交完整受让材料并足额缴纳缔约保证金。经盐城东方集团评审小组综合评审,确定其为合格受让方,双方于7月1日完成协议签署。本次转让定价13.10元/股,交易总价款4.88亿元,标的股份均为无质押、无冻结流通股,不存在权利限制。

受让方君和致晟为2025年9月设立的私募基金合伙企业,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由16家机构及自然人共同出资,普通合伙人负责执行事务,委派代表安红军长期在上海任职,无境外居留权。截至报告书签署日,该基金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形,本次收购资金全部来自合伙人实缴合伙企业份额,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代持、非法募资情形。

转让双方存在前期基金合作基础,立霸股份及盐城东方旗下子公司均作为财务LP参与君和资本管理的长三角申创私募基金,仅财务出资不参与投资决策,除此之外双方无股权、人员关联关系。按照征集申报承诺,股份完成过户交割后,君和致晟所持标的股份锁定期不少于18个月。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协议签署后暂不生效,需取得盐城东方集团国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协议生效3个工作日内,君和致晟需补足全部转让价款,逾期将按日承担0.05%违约金,逾期超15日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没收保证金。若过户前公司发生分红、送转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标的股份数量与转让单价将按规则同步调整。

权益变动相关文件披露,本次交易前君和致晟未持有立霸股份,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公司14%股份,跻身主要股东行列。受让方表示看好立霸股份长期发展价值,本次投资为财务战略投资,截至披露日,未来12个月暂无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后续若发生持股变动将依规及时披露。同时,近六个月君和致晟未在二级市场买卖立霸股份。

责任编辑: 赵黎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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