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诉讼披露不及时,国晟科技及核心高管收警示函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范璐媛 2026-06-15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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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晟科技(603778)6月15日晚间披露,公司及董事长吴君、总经理高飞、董事会秘书张昆于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未及时完整披露重大诉讼事项,监管部门对公司及三名核心高管同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日,上交所也针对同一事项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下发了监管警示。

公告显示,上市公司本次违规事项源自与江苏大航电气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184.62万元。2026年4月24日国晟科技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时,已获悉该笔诉讼情况,但未包含在内,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该笔诉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超过10%,公司迟至2026年5月22日才进行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国晟科技表示,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整改,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国晟科技主要从事异质结、TOPCON等电池/组件的生产与销售;光伏电站EPC业务为业主提供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物资采购、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运维等系列环节的全过程服务。2025年,国晟科技营业收入7.96亿元,同比减少61.97%,归母净利润亏损5.73亿元,至此,公司已连续6年亏损。

近期国晟科技还披露了多笔诉讼事项。6月5日公司披露,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累计新增诉讼、仲裁金额为3924.31万元,新增涉占净资产的12.62%。

6月1日公司公告,公司新增多起诉讼案件,累计涉案金额6017.9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9.36%,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包括与江苏良源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抚州安通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等的合同纠纷,案由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买卖合同,目前均处于一审未开庭阶段。

责任编辑: 范璐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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