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萃华两股东部分持股遭强平,尚未完成平仓处置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司迪 2026-02-25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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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002731)2月24日晚公告,近期,因广发证券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对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翠艺一致行动人郭英杰在广发证券所持有的股票账户部分股份进行强制平仓。近日,公司获悉郭英杰在广发证券的股票账户于2026年2月24日因强制平仓被动减持公司股份94.35万股,减持比例0.37%,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强制平仓被动减持公司股份94.35万股,减持比例0.37%。在本次减持过程中,股东深圳翠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截至目前,未完成平仓处置。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翠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数量由3376.54万股减少至3282.19万股,持股比例由13.18%减少至12.81%,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ST萃华表示,郭英杰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述司法强制执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郭英杰的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情况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尚未实施完毕。

需要指出的是,深圳翠艺系ST萃华原控股股东。2022年6月16日,ST萃华原控股股东深圳翠艺与陈思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思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从深圳翠艺处受让其持有的ST萃华3073.87万股股份。协议转让交割完成后,陈思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同日,深圳翠艺及其一致行动人郭英杰、郭裕春、郭琼雁与陈思伟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深圳翠艺及其一致行动人郭英杰、郭裕春、郭琼雁放弃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4964.71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9.38%)的表决权,表决权放弃期限自本次转让的目标股份登记至陈思伟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时终止。

2023年8月17日,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2023年8月18日,深圳翠艺、郭英杰、郭裕春、郭琼雁与陈思伟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自标的股份过户至陈思伟名下起,深圳翠艺、郭英杰、郭裕春、郭琼雁同意不可撤销地放弃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ST萃华3376.54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18%)的表决权,期限为36个月。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陈思伟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ST萃华2月24日晚同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龙凤转发的长城证券的通知,获悉龙凤在长城证券的信用账户存在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风险。2026年2月24日,公司收到长城证券通知,获悉龙凤在长城证券的信用账户于2026年2月24日因强制平仓被动减持公司股份51.24万股,占公司总股份0.20003%。本次权益变动为龙凤在长城证券持有的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已触发强制平仓程序,被强制平仓,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龙凤股份数量由1332.02万股减少至1280.78万股,持股比例由5.20002%减少至4.99999%,变动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龙凤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龙凤因强制平仓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累计51.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003%,截至目前,平仓处置尚未完成,后续可能会进一步被强制平仓。

此前,ST萃华2月6日晚公告,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截至2026年2月6日,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累计借款逾期本金为2.54亿元。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公司股票将于2月9日停牌一天,2月10日复牌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萃华珠宝”变更为“ST萃华”,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之后,ST萃华又于2月9日晚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公司部分经营活动和业务尚能开展。

二级市场上,受到消息影响,2月10日至2月13日,ST萃华连续4个交易日呈现“一”字跌停走势。

责任编辑: 张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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