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华锦控股股东被裁定受理破产重整 资金占用待解控制权或生变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黄翔 2026-01-2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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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晚,ST新华锦(600735)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及间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已于1月20日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1月21日开盘,该公司股价“一字板”涨停,最新股价报5.9元/股。

公告显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于1月20日分别作出两份民事裁定书,对鲁锦集团和新华锦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予以受理。其中,针对鲁锦集团的裁定指出,该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综合考量其实际情况及重整可行性后,法院决定受理其破产重整申请;针对新华锦集团的裁定则明确,该公司同样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结合其实际状况与重整可能性,法院依法受理了相关申请。

ST新华锦在公告中详细说明,本次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被受理破产重整,对公司的核心影响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是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仍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4.06亿元,该笔资金尚未归还。ST新华锦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依法申报债权,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公司控制权存在不确定性。ST新华锦强调,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保持相互独立,此次破产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但本次事项是否会影响公司控制权,取决于后续破产重整方案的制定及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未来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更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开信息显示,ST新华锦此前因资金占用等问题被实施风险警示,此次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被市场视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潜在契机。

值得注意的是,鲁锦集团作为ST新华锦的控股股东,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和标记,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其股权后续可能面临调整。若新投资人通过受让股份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将导致ST新华锦实际控制权变更,进而可能对公司未来业务布局和发展战略产生影响。ST新华锦目前重点布局石墨新材料等业务,市场认为相关业务具备一定发展潜力,若能剥离历史包袱并获得新股东支持,有望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

针对后续进展,ST新华锦表示,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的后续动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业内人士表示,破产重整并非企业破产清算,其核心目的是通过法律程序对企业资产和债务进行重新梳理,帮助企业化解债务危机、恢复经营能力。对于ST新华锦而言,此次重整进程不仅关乎被占用资金的回收,更将影响公司长期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后续重整方案的落地情况值得持续关注。

资料显示,ST新华锦主营业务是围绕“新贸易、新材料”开展业务经营,一是发制品、纺织服装的出口和跨境电商进口,出口业务和进口业务双向循环;二是围绕石墨矿开展石墨深加工及石墨应用的新材料业务。2025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25亿元,同比下降21.53%;归母净利润1644.04万元,同比下降60.93%;扣非净利润599.42万元,同比下降85.04%。该公司表示,净利润下降主要系本报告期发制品业务由于海外市场竞争加剧及关税影响利润总额同比减少1803.45万元、下滑31.30%,子公司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及滞纳金711.06万元。

责任编辑: 刘灿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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