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布”12月10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5〕40号)精神,加快推进中国(丹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建设,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国(丹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据《实施方案》,到2030年,中国(丹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市场主体数量进一步壮大,年均增幅达15%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不断提升,年均增幅达15%以上;基本形成具有丹东特色优势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型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创新体系,将丹东市建设成为东北亚跨境贸易重要枢纽和共建“一带一路”陆海联动重要支点。
《实施方案》提出,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立足“东北亚综合枢纽城市、国家边贸中心”目标定位,科学编制《中国(丹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2026—2030年)》,聚焦产业布局优化、国际物流通道建设、生态体系培育、制度创新保障等核心领域,明确阶段性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实施路径,细化主体培育、园区布局、综合服务、人才培养等具体工作举措,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提供规划指引。
要创新沿边特色发展模式。深化边境贸易与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税收、外汇、通关等政策叠加效应,构建双向赋能体系。深化与朝、韩、蒙、俄、日东北亚5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有序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要素跨境高效流通。以丹东港口岸扩大开放为契机,畅通跨境物流通道,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口岸支撑;建立与省内外综合试验区常态化协作机制,打造“丹东港+通化陆港”双港协同发展模式,提升跨境邮件、快件及国际中转服务水平,打造吉林、黑龙江两省跨境电商货物经通化至丹东出海的陆海联运枢纽。
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吸引国内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在丹东设立区域运营中心,引导水海产品加工、生鲜水果、纺织服装、仪器仪表、汽车零配件等丹东特色优势行业企业与跨境电商平台加强合作,推动传统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布局海外营销体系,重点发展跨境定制化生产与海外直供业务,加快实现从代工生产向打造自主品牌转型。引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为市场主体提供通关、物流、结汇、退税全链条服务,吸引企业集聚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要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挥丹东市主城区区位优势,规划建设集商品展示交易、会展促进、跨境综合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核心园区,为入驻企业提供跨境物流、金融信保、海外仓对接、创业孵化等全链条支撑。打造功能性园区,建设丹东跨境电子商务清关分拣中心,提升国际邮件及跨境电商包裹通关效率,打造东北亚跨境邮路重要节点。在条件具备情况下,积极申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完善丹东港集装箱堆场监管区、跨境联运装车场站等基础设施,为展示、交易、通关、仓储等跨境电子商务核心业务提供保障。
要完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依托辽宁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丹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专区,完善“一网备案、通关通检、统计监测”等核心功能,积极引导企业入驻平台,实现“一点接入、一次申报、数据共享”,提升跨境贸易全流程数字化水平。立足丹东市产业特色,打造市级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化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线上撮合、市场推广、跨境结算、智慧物流、出口退税等全流程、一站式综合服务。
此外,《实施方案》对于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