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
康殷
04-01 00:15
人民财讯3月28日电,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对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证监会发现公司在个别公司债项目中尽职调查不到位;内核重点关注问题披露不全面、对外报送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部分项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简称《保荐办法》)第十七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简称《债券办法》)第四十一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债券办法》第六十八条,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