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
康殷
04-01 00:15
人民财讯3月28日电,证监会发布关于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公司存在质控现场核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五十四条、六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