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
康殷
04-01 00:15
人民财讯3月28日电,证监会发布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朱文瑾、葛其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林证券)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立项程序不规范,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简称《保荐办法》)第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五十五条、八十一条的规定。朱文瑾作为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葛其明作为时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
根据《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证监会决定对华林证券、朱文瑾、葛其明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华林证券合规负责人、朱文瑾、葛其明于2025年4月2日15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证监会接受监管谈话。
华林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西藏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