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解读 / 详情

东方网力拟收购警视达控股权 收购资金来源、重组方案可行性引关注

孙宪超 · 2020-05-26 21:49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东方网力5月2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拟计划收购北京市警视达机电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简称:警视达)的控股权,国基安璇实际持有警视达100%的股权且亦有意向出让其控股权。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警视达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警视达100%股权的预估值为6亿元至8亿元,本次交易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月26日,深交所向东方网力下发问询函。

据了解,东方网力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安防视频监控行业,是国内领先的视频管理平台与安防人工智能平台的提供商,拥有众多以视频数据、人像识别为核心的智慧物联解决方案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研发知识产权。公司终端客户主要为国内政府及公安部门,目前,公司业务覆盖国内全部省、市、自治区以及境外东南亚部分地区。

警视达从事轨道交通领域视频监控系统集成业务。东方网力称,公司看好其在轨道监控业务未来的发展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020年一季度报显示,东方网力货币资金余额为1.77亿元,短期银行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银行借款余额合计约16.19亿元,资产负债率达83.25%。为此,深交所要求东方网力说明收购警视达控股权的资金来源,若来源于外部借款,请结合目前债务情况、利息支出、盈利及现金流状况说明本次重组方案的可行性,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4月21日,东方网力签署《平安财富*铂金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约定东方网力作为劣后级委托人出资6,300万元,全体优先级、中间级、劣后级委托人共同出资6.3亿元认购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份额,信托资金投向杭州国基安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国基安璇”)后最终投向警视达,并约定东方网力有义务在投资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受让信托计划下全体优先级、中间级委托人持有的信托份额并支付相应转让价款,东方网力直至2019年9月20日才披露上述回购义务事项。

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东方网力说明铂金10号信托计划优先级及中间级委托人是否向公司提出履行回购义务的诉求,相关事项是否已进入诉讼程序。并结合上述回购事项、警视达近三年业绩情况及与你公司业务的协同性、公司资金链状况等说明收购警视达的原因及背景,目前的进展情况,是否已聘任独立财务顾问及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

东方网力在5月25日晚的公告当中表示,2017年4月,国基安璇与警视达原股东章惠远和章立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受让原股东所持有的警视达的100%的股权。国基安璇已支付80%转让对价,但尚未完成将原股东名下警视达100%股权过户至国基安璇的工商变更登记;国基安璇与警视达于2017年6月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国基安璇向警视达增资3000万元,国基安璇已向警视达支付增资款3000万元,但尚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

有鉴于此,深交所要求东方网力核实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原因,警视达股权属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对转让构成障碍的情形。

需要指出的是,东方网力的股票在5月22日、5月25日和5月26日连续呈现出涨停走势。为此,深交所要求东方网力说明本次重大事项的筹划及决策过程,公司在信息保密方面采取的措施,在相关信息披露前是否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是否存在信息泄漏的情况。并核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重大事项筹划的内幕知情人近6个月股票交易情况。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