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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能力引担忧 新华联13亿元公司债被列入评级观察名单

李小平 · 2020-01-09 22:20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新华联(000620)1月9日晚间公告,近日收到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出具的《关于将“15华联债”列入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东方金诚将公司发行的“15华联债”列入评级观察名单。

2015年,新华联启动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简称“15华联债”),发行规模为13亿元,募资用途为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债到期日期为2022年4月。

公告显示,“15华联债”上一次的评级结论是,根据东方金诚2019年6月21日出具的《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5华联债”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5华联债”的信用等级为AA+。

不过这一次,东方金诚将“15华联债”信用等级AA+列入评级观察名单。

东方金诚将15华联债进行评级调整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2019年12月,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因与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财务公司”)同业拆借纠纷,提起对新华联财务公司及该笔款项的担保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的诉讼。

二、新华联控股2020年将面临31.60亿元的债券到期和15亿元的债券回售,存在一定债券集中偿付压力。

三、新华联文旅原董事长兼总裁被协助调查,董事会免去其董事长职务并改选了董事及改聘总裁。

2019年12月23日晚间,新华联发布公告称,于近日获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苏波因个人问题正在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确认。同日,还一则关于3亿元同业拆借还款逾期的起诉公告,也凸显新华联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方面紧绷的资金链。

2019年11月25日、11月26日,湖南出版财务公司与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成交一笔线上同业拆借业务,成交金额均为1.5亿元,两笔业务的到期还款日分别为2019年12月2日和12月3日。但是,在上述两笔同业拆借业务到期后,新华联财务公司未按成交单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湖南出版财务公司的起诉,则让人对新华联控股股东的资金链情况产生担忧。

对于此次公司债被列入评级观察名单,新华联认为,此次“15华联债”列入评级观察名单,并未下调债券评级等级,不会对公司及新华联控股的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质押式回购资格造成不利影响。

1月9日晚间公告还显示,新华联董事会同意选举马晨山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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