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解读 / 详情

拖欠9亿质押担保金超一年 熊猫金控大股东收律师函

严翠 · 2019-12-11 22:10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由于股价持续下跌,熊猫金控(600599)控股股东万载县银河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万载银河湾”)向中泰信托所质押股份质押担保比例已低于约定的130%,并持续拖欠应追加的质押担保金一年有余,由此于12月11日收律师函。

12月11日晚间,熊猫金控公告,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收到万载银河湾转来的上海金澄律师事务所向其发出的律师函,要求万载银河湾根据与中泰信托签署的《股票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的约定,在收到律师函之日起向中泰信托支付主合同项下应付未付的全部回购基本价款人民币9亿元及相应回购溢价款、违约金等款项,否则,上海金澄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将依照中泰信托授权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申请处置公司股票及孳息,以及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足部分由万载银河湾继续清偿。

据公告,万载银河湾于2016年6月24日与中泰信托签订了《股票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约定将万载银河湾持有的熊猫金控4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的股票收益权转让给中泰信托,万载银河湾以及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合计7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其中万载银河湾4000万股,银河湾国际 3000万股)质押给中泰信托,作为万载银河湾履行《股票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中股票收益权回购价款支付义务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在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的担保。

律师函显示,根据当时双方主合同及质押合同约定,万载银河湾有义务维持质押担保比例持续不低于130%,如低于130%,万载银河湾须在触发该事项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质押专用证券账户追加熊猫金控股票或在出发事项之日2个交易日内向信托专户缴纳保证金,使得质押担保比例达到130%水平或以上。

2018年6月29日,熊猫金控实际控制人赵伟平和公司股东银河湾国际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约36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和38.2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补充质押给中泰信托。

公告显示,熊猫金控股票于2018年7月11日的收盘价格为14.54元,使得质押担保比例低于130%。为此中泰信托已于2018年7月18日按照主合同约定向万载银河湾发送《回购义务提前履行通知》,要求万载银河万向中泰信托支付主合同项下应付未付的全部回购基本价款人民币9亿元及相应回购溢价款、违约金等款项,但截至目前,万载银河湾仍未履行支付上述款项义务。截至2019年12月11日收盘,熊猫金控股价为9.32元/股。

据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伟平、万载银河湾及银河湾国际合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数7402.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9%,累计质押股份数为7402.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9%,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熊猫金控表示,经了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正在积极与债权人及质权人协商化解质押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公司将与赵伟平保持持续沟通,提醒其关注相关股份质押事宜,避免出现被强制执行的风险。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上述事项尚未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熊猫金控原名“熊猫烟花”,其前身是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公司在上交所正式上市,成为“烟花第一股”,后主业转型为互联网金融后,控股两家P2P平台,其中上市公司100%全资控股银湖网,70%控股熊猫金库。这两大平台都已于去年9月至10月,转让给赵伟平。今年3月11日,熊猫金控公告,赵伟平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证监会决定对赵伟平立案调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