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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折价卖子”,深交所发函追问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臧晓松 · 2019-12-05 21:30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12月5日晚间,中超控股披露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此前中超控股公告称拟将新疆中超62.5%股权、河南虹峰51%股权作价7060万元转让给何志东,而何志东曾任江苏中超投资集团监事、中超控股监事会副主席等职,深交所要求公司详细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就在同一天,中超控股还就深交所此前下发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称前董事长黄锦光在任时期与重庆信友达签订采购日化原料合同造假。

深交所要求说明与子公司资金往来

根据公告,新疆中超注册资本8000万元,截至9月30日净利润842.78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1.19亿元。中超控股在12月4日晚间的公告中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欠新疆中超货款和借款的资金占用金额、时间、何志东股权转让款的实际支付情况”,确定新疆中超62.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4000万元。

深交所据此要求中超控股说明“当前实际情况”的具体内容、公司是否存在资金流动性紧张。对于中超控股欠新疆中超货款、借款的具体情况,以及交易对方何志东支付对价的资金来源等问题,深交所也要求公司进行披露。

对于作价3060万元出售河南虹峰51%股权的细节,深交所同样给予高度关注,并要求中超控股说明河南虹峰归还财务资助资金的具体金额和归还期限。

在此基础上,深交所进一步要求公司说明大幅折价出售盈利子公司新疆中超和河南虹峰的交易背景、筹划过程、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涉嫌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以及对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的具体影响。

公司列清单称采购日化原料合同造假

此前在11月19日,中超控股收到深交所下发的问询函,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与重庆信友达签订采购日化原料合同“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依据。12月5日,中超控股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详细列出了11份合同的清单,并指出,公司检查与重庆信友达发生采购业务的相关资料时,发现公司向重庆信友达采购3100吨日化原料的合同签订日为2018年3月5日,验收入库日期均为2018年3月7日,即在当天有100 辆车同时运送,而这显然不合常理。

公告同时显示,今年1月25日,宜兴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公司与重庆信友达签订的11份工业原料采购合同。中超控股在回复函中称,上述业务是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锦光去年在公司任职期间,指使原控股股东深圳鑫腾华委派至公司任职的部分管理人员作假,以向海尔保理骗取保理款项。

中超控股强调称,“经宜兴公安局经侦人员反馈,经对重庆信友达的公司负责人及公司日化业务的经办人员进行了 调查、问询,确认上述业务没有真实贸易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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