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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郭新明:建立债权人参与企业共同治理机制 化解大中型民营企业债务违约风险

2021-03-08 12:19 来源:中国证券网

e公司讯,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建议,建立债权人参与企业共同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债权人会议制度,建立债权人列席股东大会制度,明确法人人格否认相关诉讼由公司内部人承担举证责任。郭新明建议,探索建立公司负债率过高情形下的债权人会议制度,设置资产负债率警戒水平,允许负债率超过警戒线的企业成立债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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