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资格认定和申报流程政策发布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李在山 2021-02-0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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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讯,2月8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进口企业资格认定有关事宜的公告》,拟进口“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的企业应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航空企业须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营运基地)。

责任编辑: 刘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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