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张一帆 2020-12-04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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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 刘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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