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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易纲、方星海重磅发声!“一带一路”并非债务陷阱,人民币国际化坚持市场主导,下一步金融开放将这样做

王君晖 · 2020-10-24 17:4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今年以来,在新冠疫情叠加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下,全球产业链遭受深度冲击,各国经济面临衰退风险。面对涉及人类共同利益的巨大挑战,进一步推动建立开放、合作、融通的全球协同机制至关重要。

面对世界格局的深度调整,中国一以贯之保持全面深化改革的定力,坚定不移地推进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和多领域的国际合作,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高效联通,为全球经济稳定持续贡献力量。

为深入研判疫情对全球经济格局的影响,把脉新经济发展机遇,力争变局中开新局,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联合上海市黄浦区政府及各组委会成员机构召开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为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贡献力量。

周小川:“一带一路”并非债务陷阱,中国积极发起G20“缓债计划”

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表示,“一带一路”并非如同个别西方国家所说是中国所设的“债务陷阱”,相反,在新冠疫情加重了许多发展中国家还本付息负担的时期,中国是积极发起和参与G20的“缓债计划”的国家之一。

周小川指出,确实新冠疫情加重了许多发展中国家还本付息的负担。另外疫情之后的复苏不仅仅是取决于发达国家,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量的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能不能成功克服疫情实现复苏。

“如果在这一期间,一些低收入国家因为还债,挤占了大量的财政资源,就会减少他们在疫情防控方面的拨款或者是这方面的能力。在疫情以后也会影响到他们未来发展的融资能力,(融资能力)将会变弱。再有是债权人方面,如果发生债务违约或者是显著地进行债务重组,包括像AIIB(亚投行)这样的机构,其财务健康性受到损害,会影响到未来的融资能力、评级、服务“一带一路”的能力,这个长远影响也是非常值得重视的。”周小川称。

他提到,最近召开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中,中国积极发起和参与G20的“缓债计划”,但是疫情比较复杂,疫情过后究竟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还是需要研究的,并不意味着当前的缓债,就一定是疫情后的债务重组,就一定是减债和消债。此外,需要区别哪些是疫情导致的债务困难,其实疫情新增加的债务负担总体来说数量并不多,有很多高杠杆债务实际上都是在疫情发生前形成了的。因此,还要注意不要出现道德风险,所以说很难找到统一的办法,还是需要根据各个国家债务情况来寻找不同的解决办法。

目前,一些发展中国家十分重视疫情后未来能力的建设,特别是互联互通、“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未来生产能力的建设。有些国家不愿意轻易违约或者申请债务重组,因为他们考虑的是自己未来的信誉,未来在国际市场、在“一带一路”合作中所处的地位,他们希望未来有更多能力。与此同时,未来的发展道路肯定是大量依靠贸易投资的自由化,依靠多边主义,当前的一些政策选择既是关键,同时也不能顾前不顾后。

至于一些对立面的说法,周小川称:“这些说法的对立面是有些人试图借这个机会推卸过去自己的责任,把问题都说成是别人搞的陷阱,唱高调,或是自己主张请客,并且让过去的东西就算了,拉倒了。但是请客他又说我自己不出钱,你们去出钱,所以出现了有这样的现象。”

“我们不是授人以鱼,而是授人以渔。这是非常重要的。当前有一些议论,强调给发展中国家送点礼或者是减点债什么的,这很有点像是给好处,但是更关键的是应该如何促进他们将宏观经济搞好,能够将基础设施搞上去,将生产能力搞上去,为未来长远发展奠定道路。”周小川说。

易纲:人民币国际化要坚持市场主导,监管当局主要是减少对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限制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总结了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开放的进展,并对新发展格局下金融业开放进行了展望。

易纲表示,中国经济深度融入全球经贸体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背景。中国是全球经贸体系的重要参与者,已成为第一大贸易国和第二大直接投资目的地,是全球价值链的重要枢纽和制造中心。2002-2019年,中国对全球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接近30%。

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应有之义。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仅要便利商品和要素的流动,还要推动规则制度型开放,增强制度的竞争力,从而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这不仅有利于中国经济,也有利于全球经济。

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金融业开放不仅引入了机构、业务、产品,增加了金融要素供给,还促进了制度规则的完善,促进了金融制度供给。这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能力,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易纲表示,过去两年,我国金融业开放迈出里程碑式的步伐,集中宣布了50余条开放措施,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一是彻底取消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领域外资股比限制。外资金融机构积极扩大在华布局。2018年以来,新增外资控股证券公司8家、外资控股基金管理公司2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20家,标普、惠誉等国际评级机构已进入中国市场。

二是不断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比如,不再对外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实现内外资一致。允许外资银行经市场化评价后获得债务投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允许外资银行分行及子行获得基金托管资质等。

三是持续提高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程度。今年前9个月,外资累计增持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7191亿元。近期,富时罗素宣布拟将中国国债纳入其世界国债指数。

应当看到,金融业开放是互惠互利的。金融是竞争性服务业,开放竞争有助于中国自身金融业发展和效率提升。而外资进入中国市场,也能更好地分享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红利,实现互利共赢。

易纲表示,要持续推动金融业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金融展业环境。

第一,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开放理念和模式的转变。尽管我国金融业开放步伐很快,但我们在同外资金融机构、境外央行的沟通中也注意到,外资在机构准入和展业限制解除后,仍需申请诸多许可,面临不少操作性问题,对金融业开放的诉求依然较多,这表明金融业向负面清单管理的转变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负面清单与金融业持牌经营并不矛盾,负面清单模式下,金融机构的准入和展业也必须满足资质要求、持牌经营。负面清单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并不矛盾,负面清单模式下,监管部门可将更多的资源从准入管理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监管效能的提升。

第二,统筹推进金融服务业开放、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要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更好地发挥汇率在宏观经济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中的“自动稳定器”作用。人民币国际化要坚持市场主导,监管当局主要是减少对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限制,顺其自然。新形势下的人民币国际化可在坚持市场主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本币使用的支持体系,为市场作用的发挥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三,在加快开放的同时防范风险。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建好各类“防火墙”,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使监管能力与开放水平相适应。

方星海:严打财务造假,建立健全境外企业在境内市场发行CDR制度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要做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关键是打通循环中的各种堵点,使得两个循环都畅通起来。扩大资本市场开放,对于打通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堵点,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扩大资本市场开放,有利于促进国内国际循环的顺畅对接。畅通经济循环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至关重要。资本市场交易活跃,价格信号灵敏,能够有效引导要素跨区域、跨行业流动,促进供给与需求的加速实现平衡。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推动要素资源的全球优化配置,能够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更好发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叠加优势。

第二,扩大资本市场开放,有利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适配性。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中国已经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企业,境外跨国企业在我国有广泛布局,它们的生产经营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而且还会在双循环相互促进的过程中持续深化。金融业包括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必须加快适应高水平开放经济体制需要,做好本土深耕和国际拓展的结合,为实体企业提供更全链条、更高质量、更多元化的跨境金融服务。

第三,扩大开放,有利于资本市场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实践证明,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尽管短期会对内资金融机构带来一定的竞争压力,但从长远来看,通过主动学习借鉴国际同业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制度、产品服务和风险手段,能够推动行业深化内部改革,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促进行业机构在良性竞合中做优做强。开放引入成熟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提高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定价效率,增强了资本市场的活力和韧性。从市场监管的角度来看,开放也是我们学习借鉴国际经验的重要途径,有利于监管理念、监管标准和市场制度规则的不断完善。

中国资本市场建立30年来,始终坚持开放合作的原则和方向。特别是近年来,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我们稳步推进市场、产品、机构的全方位开放,沪深港通机制持续优化,A股纳入国际主要指数,沪伦通试点稳步扩大,QFII/RQFII规则修订发布;ETF互联互通逐步拓展,多个期货品种对境外投资者开放;证券期货机构外资股比限制提前全面放开。外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便利性不断提升,参与程度不断深化。2018年以来,外资机构投资者持有A股占比显著提高,这充分体现了全球投资者对A股和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的认可,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保持市场稳健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方星海表示,证监会将站在新的起点上,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在稳步放开跨境投融资限制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规则的深层次对接,不断增强政策的可预期性和稳定性,推动中国资本市场从局部管道式开放向全面制度型开放转变。

第一,继续推进市场和产品开放。在现有沪深港通、QFII\RQFII、ETF互联互通等方式基础上,研究推出更多外资参与境内市场的渠道和方式。着力解决国际投资者有关顾虑,提高A股在明晟等国际指数中的纳入比例。研究完善沪伦通制度,使其覆盖欧洲主要资本市场。拓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入市渠道。进一步扩大期货品种对外开放范围,更好满足境外实体企业和投资机构风险管理需求。制约我国资本市场更快更稳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是机构投资者占比还不够高,而更多地引入境外成熟机构投资者是一条见效快的途径。要建立健全境外企业在境内市场发行CDR、在境内第二上市等制度,为我国资本市场引入更多优质上市公司。

第二,不断提高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开放水平。目前,已有8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获批,首家外资全资基金公司、首家期货公司成功落地。外资私募基金公司进入我国已形成趋势,在上海聚集尤其集中。我们欢迎更多外资机构前来展业,拧紧中国与世界共同发展的利益纽带。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内外资证券基金机构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支持优质机构与客户一起走出去,提升跨境服务专业能力,更好满足企业跨境投融资需求。

第三,进一步深化国际监管合作。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必然要求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我们将始终秉持开放的态度和合作的诚意,主动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国际金融组织的广泛合作,共同推进解决中概股公司审计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切实维护各国投资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跨境上市和证券发行中的财务造假行为,维护我国企业国际形象。反对一切人为阻断资本国际循环的行为。

第四,加强开放条件下监管能力建设。在当前国际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的背景下,我们在推进资本市场开放中必须特别重视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开放的幅度和水平,开放中能否实现市场稳定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能力,特别是跨境监管能力的提升。要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建立健全数据通报、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跨境监管合作和执法机制,为实现更高水平开放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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