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不得将行政建制镇和传统产业园区命名为特色小镇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张一帆 2020-09-25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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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意见指出,准确理解特色小镇概念,以微型产业集聚区为空间单元进行培育发展,不得将行政建制镇和传统产业园区命名为特色小镇。错位发展先进制造类特色小镇,信息、科创、金融、教育、商贸、文化旅游、森林、体育、康养等现代服务类特色小镇,以及农业田园类特色小镇,打造行业“单项冠军”。

责任编辑: 刘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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