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存量托管房源缴30%风险防控金
来源:澎湃新闻 2020-08-17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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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讯,8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开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需在9月30日前根据要求完成风险防控金缴交。具体是指,“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对2020年新增委托房源,应将对应房源的风险防控金缴交到位;对存量委托房源,应缴交风险防控金30%,剩余风险防控金缴纳时间按规定顺延执行。

责任编辑: 刘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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