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龙头企业落户可获亿元奖励 深圳“促消费20条”实施细则发布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陈文斌 2020-08-12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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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讯,昨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促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消费增长项目申报指南”,对促消费活动、汽车消费升级、绿色和智能消费、发展新零售、大型零售企业落户等给予支持奖励。其中,2019年1月后新迁入深圳的批发零售企业或住宿餐饮企业,迁入后下一年度商品零售额超过5亿元的部分,按照0.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1亿元,不重复享受总部企业落户和当年度商品零售额增长奖励。

责任编辑: 刘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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