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声明:公司及所属子企业从未在江西地区销售或代理销售金融理财产品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李在山 2020-08-0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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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讯,鞍钢集团8日针对鞍钢龙江莱富龙吉安县分公司、吉安市井开区莱富龙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吉安市各地区以鞍钢全资子企业名义开展金融业务的行为发布声明称:鞍钢龙江莱富龙吉安县分公司及名称中带有“鞍钢龙江”字样的企业均与公司无任何股权关系。公司及所属子企业从未在江西地区销售或代理销售金融理财产品,任何单位以公司名义宣传销售金融理财产品,均属虚假宣传。

责任编辑: 李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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