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
阮润生
12-15 13:02
e公司讯,7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公告,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表示: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总机构设在自贸港的企业,仅将该企业设在自贸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纳入判断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范围,设在自贸港以外的分支机构不纳入判断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