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强化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 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的租金金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来源:人民财讯 作者:朱雨蒙 2025-04-01 16:40
Aa 大号字

人民财讯4月1日电,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及,强化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住房租赁企业从事转租业务的,应遵守《条例》相关规定,按要求开设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的租金金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收取的押金金额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按照规定通过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纳入监管。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的具体规定,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责任编辑: 李在山
e公司声明:文章提及个股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更多相关文章
热门股票 更多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
比亚迪
sz002594
357.51 -0.83%
西部黄金
sh601069
17.05 +10.00%
赤峰黄金
sh600988
22.29 +1.78%
中国人保
sh601319
7.04 +0.72%
中国银行
sh601988
5.66 +1.25%
中信建投
sh601066
24.72 +0.04%
中信证券
sh600030
26.44 -0.38%
华泰证券
sh601688
16.26 -0.73%
邮储银行
sh601658
5.22 +0.58%
机器人
sz300024
17.75 -1.06%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