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
李映泉
01-22 18:22
e公司讯,商务部公布关于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二氯苯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1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二氯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