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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债务问题 云南城投被监管警示

刘茜 · 2024-10-16 20:27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10月16日晚,云南城投(600239)发布公告,公司因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期限内及时披露交易方未按期支付债务情况,受到监管警示。

上交所在《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中表示,经查明,2024年8月20日,云南城投披露关于签订《还款协议》的公告显示,2022年11月29日,公司与云南东方柏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柏丰)、云南柏丰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丰集团)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公司以2.5亿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东方柏丰51%股权转让给柏丰集团,柏丰集团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2022年12 月26日)起一年内向东方柏丰提供标的债务借款,用于东方柏丰向公司及其关联方偿还所有存续债务本息。

截至2023年12月25日,东方柏丰向公司及公司关联方支付5.5亿元,其中包括股权转让款2.5亿元,债权款3亿元。截至2024年7月29日,公司陆续又收回1.2亿元标的债权,尚有8458.93万元债权本息未收回。云南城投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期限到期时,及时披露交易方未按期支付债务相关情况,直至2024年8月20日才在就剩余款项偿还安排签订《还款协议》的公告中予以披露。

上市公司重大债权情况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公司未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未按期支付债务相关情况,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上交所对云南城投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予以监管警示。

官方资料显示,云南城投是经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重组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在上交所复牌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土地开发、项目投资与管理。

近年来,云南城投通过多次出售旗下资产等方式,推进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16日晚云南城投还发布两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云南城投已收回昆明城海等11家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款和债权款,合计约44.46亿元,收回东方柏丰股权款2.5亿元、债权款4.2亿元,并与最终资产受让方完成股权交割;其中,昆明城海、西安东智、云城尊龙、云尚发展、杭州萧山、东方柏丰、陕西秦汉新城、西安海荣实业、西安海荣青东村、海南天联华共10家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剩余台州银泰、海南天利发展、杭州西溪、宁波奉化4家公司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中海南天利发展、宁波奉化,未完成股权交割。

此外,平阳银泰、杭州海威、苍南银泰、杭州云泰、宁波泰悦、淄博银泰、黑龙江银泰、台州银泰共8家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中台州银泰已于本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剩余宁波银泰、哈尔滨银旗、北京房开3家公司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后续实施工作。

不过,云南城投转型并非一帆风顺。半年报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云南城投实现营业收入9.34亿元,同比增长16.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9.06万元,同比下降68.42%;扣非净利润亏损4041.87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248.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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