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拟议合并前须事先取得有权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批准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刘良文 2024-09-23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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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讯,国泰君安9月23日在港交所公告,公司与海通证券拟议合并需提交双方各自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正式宣布该拟议合并前须事先取得有权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批准。

责任编辑: 赖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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